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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朝代的快遞方法是什么?現代的你們平時知道買買買,但你們可否知道古代是怎么運輸的呢?今天由小編告訴你們。
面對現代飛速發展的快遞業和馬不停蹄的快遞小哥,不禁讓人想起古代。你們平時知道買買買,但你們可否知道古代是怎么運輸的呢?今天由小編為您們科普一下古代運輸知識。
古代鏢局的運鏢,也就是武裝運送貨物,或許是現代物流的雛形吧。不過古代鏢局運的鏢(貨物)只是貴重物(如奇珍異寶),因此必須要有懂功夫的人保護才能完成。據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五十五回記載,西門慶就干過這樣的營生:“家里開著兩個綾緞鋪,如今又要開個標行。”由此可見在明代鏢局的雛形是標行。
到了清代,便有鏢戶走鏢,從此開始稱為鏢局了。《清禆類鈔·技勇類·洪峻》記載:“時有巨商貿販外國,苦海盜,聘洪護鏢。”隨著社會生活日益復雜,鏢局承擔的工作也越來越廣泛。
尤其是票號,也就是金融業的興起,鏢局的主要業務就是為票號押送銀鏢,這就形成了鏢局走鏢的兩大鏢系:銀鏢和票鏢。
到了清朝末期,隨著票號的逐漸衰敗,鏢局的主要業務對象就轉化為一些有錢的客人押送一些衣、物、首飾和以及保障人身安全,使鏢局走鏢發展到了六大鏢系:信鏢、票鏢、銀鏢、糧鏢、物鏢、人身鏢。
鏢局保鏢主要有水路和陸路,那時候也就是車拉船載。鏢局有個規矩叫“鏢不喊滄州”。說的是過去南來北往的鏢車,不管是黑道白道,也不管是水運路行,只要是車到滄州、船過滄州,你必須扯下鏢旗,悄然而過,不得喊鏢號。
否則,無論你有多大的名頭,多好的身手,只要在滄州喊鏢叫板,保管你栽個大跟頭,丟盡臉面。為什么呢?一方面是滄州地界因為武術發達,出的鏢師多;再就是因為到了武術之鄉,既是對滄州武界的尊重,也是避免逞能之嫌。
鏢局都有哪些業務?首先是走鏢,現在說法就是押運。押運是既運貨也保護客人的旅途安全,這是鏢局最大業務。第二個業務相當于銀行和郵局的匯款,負責押送餉銀,“逢百抽五”。他們不但給票號、銀號運餉銀,也給官方運稅收的稅銀,這叫“皇杠”。
清末動亂,路途太不安全,當官的不愿去,還怕士兵半道上嘩變。電視劇里頭的鏢局都是鏢車上裝有銀箱,銀箱很堅固,還插著鏢旗。
實際上鏢局沒這么愚蠢,那不是給山大王送信了嗎?一般運餉銀的時候都是暗鏢,把東西摻在棉花、瓷器里。鏢局押送的稅銀,也是有規定的。
地方官就把零錢集中起來做成一個“大錠兒”便于保管,鏢箱是按尺寸做的,里頭正好放一定數量的方寶,擱在里頭不晃動,既便于運輸又便于檢測重量。到了北京再化成十兩一個的、五兩一個的方寶。
鏢局還有一項業務叫坐店,有點兒像現在的商店保安。還有叫坐夜的,就是夜里看庫房。所謂坐夜就是搬張凳子在庫房里一坐,完全靠聽,是不是有人從門進來,從窗戶進來,揭瓦從屋頂進來,就坐著聽。至于外頭著火了,跟保鏢無關。
現在說的坐班車,也和鏢局有關,鏢局的人趕車接庫丁上下班,戶部庫丁是服役人員,為啥有這么大的譜?因為庫丁是個肥差,戶部的庫丁都是偷銀的好手。戶部有嚴格的制度,進庫以前得把衣裳脫了,蹦十二條扁擔,如果從身上掉出碎銀子來,就地正法。
夏商時期,實物傳遞已經有了,大部分是捎帶,比如今天幫張家送個信,明天幫李家跑個腿,賺點小錢貼補家用,但傳遞的距離都不會太遠,交通工具還是人的雙腿,快是談不上的,就像今天給鄰居或朋友順便帶個東西,并不是專門服務的。到了周朝,政府發現快遞能提高辦事效率,于是設置了快遞官職“行夫”,并給快遞業定下規矩,“雖道有難,而不時必達”,就是說雖然有困難但假以時日是可以成功的。這種職業精神是現代快遞都很難做到的一點。那時,快遞的物品基本沒什么私密性。
秦漢時期步遞一般都是短途,平均每個時辰要走10里,這是對普通郵件的要求,當天送完。如果用傳車,一般每天要行70里,最多每天可行兩三百里。騎馬的話,對速度的要求是“日行四百里”,這是當時的速度極限了,即古人眼里所稱的“至速”。
春秋時期,快遞要求快,“馬傳”是最快的方式,近距離傳遞物品用“單騎”,長距離傳遞用“接力”。秦統一全國后,對快遞有了快慢之分,一般普通物件對快遞送達日期沒有什么苛刻的要求;可一旦批注上“馬上飛遞”的字樣,每天必須走150千米;若批注了“十萬火急”,那就要求速度更快了。此時,隨著政府職能的完善,對快遞的物品有了保護意識。為防止中途泄密或被掉包,采取了不少方法。秦時的文書都是寫在竹簡上,傳遞前將郵件捆扎妥當,并在結繩處使用封泥,蓋上印璽,以防私拆;寫在絹上的要裝入書袋中。同時,明確提出了對快遞員入行的要求,即“隸臣妾老弱及不可誠仁者勿令”,就是說老弱和不誠信的人,是不能當快遞員的。
其實,快遞業較為正規從魏晉時期就開始了。那時還出現了專門針對“快遞”的第一部郵政法規,即魏國由陳群等人制定的《郵驛令》,這在中國郵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。
漢朝和魏晉時期,快遞業進一步發展,規定物品都必須由快遞人員騎馬傳送。比如,緊急公文要求快遞員每日策馬200千米,隋唐達到250千米,宋代又出現了急腳遞,這是一種更快的快遞方式,《隨園筆記》中說,最快的急腳遞可以“日行六百里”,折合成現在的距離大約250千米,在沒有飛機和汽車的年代,這已經是神速了。
唐朝的運輸業非常發達,流行用快遞運送水產、水果。當時,平原郡(今山東境內)進貢的螃蟹就是用的快遞。這種蟹很貴重,一只價值一百錢。為保證新鮮,每年進貢時都用氈子密封起來,速遞到京城。很有名氣的一次快遞業務是送荔枝,杜牧寫道,“長安北望繡成堆,山頂千門次第開;一騎紅塵妃子笑,無人知是荔枝來”。講的是楊貴妃愛吃荔枝,玄宗特意派人到嶺南摘取最優質的荔枝,快馬加鞭趕回長安,以便讓楊貴妃吃個新鮮。而這送荔枝的“快遞小哥”,是朝廷專門傳遞緊急軍情的公職人員。從遙遠的南方向北方的長安送荔枝,這在今天已不算什么,但在當時太奢侈了。